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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造成皮肤过敏,厂家检验结果不给复印

添加时间:2013-08-22 09:45:17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化装品存在瑕疵,消费者送回厂家检验后,厂家回复检验结果只能看,不给复印。8月14日,桂林市民唐女士认为厂家和商场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遂起诉至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唐女士说,今年2月23日,她在桂林微笑堂商厦一楼欧泊莱专柜购买了2瓶恒久美肌多效霜。在使用过程中,她发现瓶盖金属脱落于手上,渗漏到恒久美肌多效霜里被一同涂到了脸上,结果造成皮肤过敏。遂赶紧停止使用,过敏现象自行消失。
  5月28日,唐女士将已使用的恒久美肌多效霜壹瓶拿到商场欧泊莱专柜反映,销售人员称要拿到厂家检验。同年8月3日,专柜电话告知了唐女士检验结果,并让其领回 原送检产品。但当唐女士来到专柜要求给予书面答复时,专柜销售人员表示公司内部有规定,检验结果只给看,不给复印。
  唐女士认为其本人是文字投诉,厂家和商场应该给一个文字回复结果,这是一个消费者最基本的知情权,且产品本身有瑕疵,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随后,她连续几次要求厂家和商场给付检验结果复印件均被拒绝,遂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令被告将恒久美肌多效霜瓶盖检测结果送达原告;并赔付原告恒久美肌多效霜壹瓶;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目前,秀峰区法院正式受理了该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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