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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不愿分红现象

添加时间:2016-02-26 18:14:39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股份首先是指构成资本的成分,即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基本的计算单位。唐山律师表示,股份不仅仅是资本成分,而且是构成资本的均等的单位,即每一股份都代表着一定的金额,每一股的金额都******相等;股份其次是就股东地位而言的,也称为股东权,即出资人因取得股份而取得公司股东的地位,并基于股东地位在公司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股份最后是指股东行使权利的计算标准,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行使其权利。唐山律师指出,股东权限行使以持有股份为必要条件,股东如不持有股份,即丧失其股东权。
  股利的获取本应是投资者高投入、高风险的必然回报,但通过对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分析,可发现“暂不分配”的情况经常出现。据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资料,自1992年以来,沪市中从未进行过现金分配的上市公司达到220家,而其中竟有67家公司甚至从未进行过利润分配;这两个数字分别占目前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20%和6%左右,并且没有任何不分配股利的充分理由。另据中国银河证券公司苑德军博士对深、沪两市上市公司1998年年报的分析,在公布年报的上市公司中,有80家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低于20%;在这80家公司中,有51家公司没有分配现金股利,其中,又有40家公司的每股收益大于0.2元。不分红成为上市公司普遍施行的股利政策。本来,过多的持有现金将会增加企业的持有成本,违背财务会计的一般原则。唐山律师表示,从理论上讲,税后利润留存企业对投资者并无损失,因为如果企业税后利润高,股价相应也高;然而对于中国这样的新兴市场来说,股票市场波动较大,并且市盈率较高,投资风险相当大,采取不分配政策限制了短期投资资本的流动,也剥夺了投资者获取资本收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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