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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建筑

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

添加时间:2013-04-25 17:42:51   浏览次数: 次   作者:www.tangshanls.com    【 】   打印   关闭窗口

  拆迁住宅房屋时,除拆迁补偿外,拆迁人还应当向被拆迁居民支付下列补助费用。
  被拆迁房屋使用人每户一次性搬家补助费400元;被拆迁房屋使用人实行产权调换自行解决过渡期用房的,在过渡期限内,由拆迁人每户每月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元的标准,支付临时过渡补助费,每月最低不少于400元,******不超过600元。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上述规定标准,一次性支付四个月的临时过渡补助费。利用住宅从事经营的,按从业人数每人一次性发给补助费800元;电话、有线电视等设施需要迁移的,发给一次性恢复补偿费。
  唐山律师和大家一起来看看无产籍房屋是怎么处理的?关于无产籍房屋的具体补助条件是:居住无产籍房屋的居民是“低保户”和“低收入户”;没有得到过拆迁补偿安置;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无合法住房;无产籍房屋必须独立开门,并在拆迁地居住(夫妻结婚未合户、夫妻未离婚分户、法定婚龄前分户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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